製藥廠GMP潔淨車間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
製藥廠GMP潔淨車間藥品生產(chan) 質量管理規範
引言
為(wei) 了確保製藥廠潔淨車間內(nei) 藥品生產(chan) 的質量與(yu) 安全,遵循國際藥品生產(chan) 質量管理規範(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,GMP)的要求,特製定本規範。本規範適用於(yu) 製藥廠潔淨車間內(nei) 所有藥品生產(chan) 相關(guan) 活動。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目的:通過規範製藥廠潔淨車間的生產(chan) 活動,保證藥品質量,防止汙染,確保公眾(zhong) 用藥安全。
第二條 適用範圍:本規範適用於(yu) 製藥廠所有潔淨車間的藥品生產(chan) 、包裝、儲(chu) 存和運輸等環節。
第二章 潔淨車間要求
第三條 潔淨度等級:潔淨車間應達到《藥品生產(chan) 質量管理規範》中規定的相應潔淨度等級。
第四條 空氣處理:潔淨車間應配置高效的空氣處理係統,保證送風、回風和排風的清潔度。
第五條 設施與(yu) 設備:生產(chan) 設備、管道、閥門等應耐腐蝕、易清洗、符合衛生要求。
第六條 物料與(yu) 介質:生產(chan) 物料、輔料、包裝材料等應通過清潔度檢查,防止交叉汙染。
第三章 人員管理
第七條 人員資質:操作人員應經過專(zhuan) 門培訓,掌握藥品生產(chan) 知識和GMP要求。
第八條 個(ge) 人衛生:操作人員進入潔淨區前應更換潔淨服,保持個(ge) 人衛生。
第九條 培訓與(yu) 教育:製藥廠應定期對員工進行GMP相關(guan) 培訓和教育。
第四章 生產(chan) 過程管理
第十條 工藝規程:生產(chan) 過程應嚴(yan) 格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執行。
第十一條 操作記錄:生產(chan) 過程中的各項操作應詳細記錄,包括操作時間、人員、操作步驟等。
第十二條 驗證與(yu) 確認:關(guan) 鍵工藝步驟和生產(chan) 過程應進行驗證和確認。
第五章 檢驗與(yu) 質量控製
第十三條 檢驗計劃:製藥廠應製定詳細的檢驗計劃,確保藥品質量。
第十四條 樣品管理:檢驗樣品應從(cong) 生產(chan) 過程中隨機抽取,確保代表性。
第十五條 檢驗報告:檢驗結果應真實記錄,檢驗報告應及時發放。
第六章 文檔與(yu) 記錄
第十六條 文檔管理:所有生產(chan) 相關(guan) 文檔應規範管理,確保可追溯性。
第十七條 記錄保存:生產(chan) 記錄、檢驗記錄等應保存至少五年。
第七章 應急管理
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:製藥廠應製定應急預案,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汙染事件。
第十九條 應急處理:發生汙染事件時,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采取措施控製汙染。
第八章 監督與(yu) 檢查
第二十條 內(nei) 部監督:製藥廠應設立質量監督部門,對潔淨車間的生產(chan) 活動進行監督。
第二十一條 外部檢查:製藥廠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。
第九章 附則
第二十二條 規範更新:本規範根據相關(guan) 行業(ye) 發展動態進行適時更新。
第二十三條 實施日期: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第二十四條 解釋權:本規範的解釋權歸製藥廠所有。